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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後的這名女孩,比我早坐在咖啡廳內。
她很漂亮。不過這不是重點,我絕對沒有動過要去搭訕的念頭。
自從我走進咖啡廳開始,就看到她把筆記攤開放在桌上,一副要念書的樣子,然後低頭滑手機,還一次滑兩支。
四個半小時過去了,我看完了一本輕小說,寫了兩三千字的文章。
她的筆記始終沒有翻頁過。
也就是說,她發奮圖強,來到咖啡廳想要念書,結果滑了至少四個小時的手機。
我懂我懂,這種事情我也幹過,還幹了不少次。如果讓我再回到大學一次,我可能還是會幹一樣的事。
我懂我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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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師黑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