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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的重要性

無論是正式的比賽,或者兩個人私底下的決鬥,規章都是必要的。口頭上的約定也算是規章的一種,有時根本不需要說出口,靠著遊戲的機制來判定誰勝誰負。但是遊戲項目本身通常最多就只能決定誰勝誰負,但無法決定比賽前後的事。所以即便是兩人私底下的比賽,仍然會需要口頭約定,這也算是規章的範疇。

任何活動,都有幾個基本要素,那便是人、事、時、地、物。缺一不可,規章的存在便是把這些要素一一化為文字,方便活動的進行。沒有了規章,比賽便必定有爭議,裁判的判決便沒有基準,比賽就稱不上是比賽,只是一場鬧劇。

因此,賽事規章是整個活動參加者的最高指導原則。任何人都應該要熟讀賽事規章,並且以規章為主。熟讀規章,可以確保選手的權益。熟讀規章,可以確保活動流程的順暢,並且做出公平的判決。所有參加比賽的選手,都視同同意規章內容,並且願意遵守。嚴格一點的做法是選手必須要在規章上簽名,甚至附上逞罰機制。但一般不會這麼做。

規章跟成本息息相關

規章內容會決定賽事的成本。 比如說,你決定每一支隊伍跟另外其他的全部隊伍都必須至少打過一次(循環賽),那麼你就必須至少負擔每一次比賽的裁判費用。如果有轉播,那就必須要加上轉播的人事以及設備費用。如果你的報到時間沒有規定,那麼可能會讓整個賽事團隊空轉,浪費資源。另外,比賽的獎金以及獎品,或者現場賽的車馬費、比賽用的場地費等等,都是成本的一部分。 當然,並非整個活動的成本都會清楚地在規章中說明。因為還有一些跟比賽無關的花費。比如宣傳費用等等。

遊戲的機制不夠嗎?

遊戲的機制絕對不夠。因為任何事都有意外,所以規章也必須要規範意外。例如天災,或者選手突然生病,遇到事故,或者斷線等等。其中最常遇到的狀況就是斷線。規章可以規定:如果遇到颱風天,或者遇到斷線,到底是延賽,或者重賽?如果遇到不公平的狀況,裁判到底該怎麼做?把所有可能發生的問題一一列出來,並且舉出該怎麼做,就是規章的撰寫原則。

空白授權條款

當然,任何事情都不可能盡善盡美。意外總是會有,規章的撰寫者可以做的事情便是:盡量沙盤推演,盡量覆蓋到所有的狀況,如果做不到,那麼便加上空白授權條款。比如說,裁判(或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在規章沒規定的狀況下,以自由心證情況下宣判選手棄賽等等。加上授權條款等於涵蓋了規章以外的任何狀況。可以說是一種保險。

正因為規章是如此重要,這個系列會多花一點篇幅來解釋該如何撰寫規章,在規章撰寫指南的最後會附上規章的範例,讀者可以自由取用修改。有一個好的規章,電競賽事便成功一半。

時間

時間有可能是某一個單一的時間點,比方說三月十八日晚上七點。或者是某一些區間,比如說三月到六月的每個星期三晚上八點。時間不一定是「開賽的時間」。有時有可能是「結束的時間」。開始比賽的時間有時又不一定是報到的時間。接下來會一一細講。

  • 報到時間 首先,無論是線上賽或者線下賽,都必須要有報到這個流程。如果是線下賽,那麼就是選手在某張表格上簽到。如果是線上賽,那很有可能是使用指定的軟體,向裁判表達自己到了。 報到時間必須要是一個區間。你可以制定為三十分鐘或十分鐘。選手超過報到時間的話就宣佈棄權等等。報到時間的規範很重要,會影響到人力的成本。試想如果一場比賽沒有規定報到時間,那就代表選手愛怎麼遲到都可以,他會讓轉播空等、對手空等、觀眾跟裁判也都空等,進而搞砸賽事。所以報到時間是基本規定。
  • 開賽時間 在確定報到後,開賽時間有時就不是那麼重要了。如果只是一般的線上賽,那就要看什麼時候轉播,有時開賽的時間就是報到時間的底線,如果沒有轉播,那麼即便未到開賽時間,只要裁判徵得雙方同意,也是可以提早開打。但如果是有轉播的比賽,比賽還是要配合著轉播開賽。因為轉播是有許多流程要走的。
  • 結束時間 結束時間通常都是用在主辦單位人力不夠或者遊戲對戰並不允許觀戰,並且又是線上賽(通常是初賽)的狀況下,主辦單位會採取回報制。如果採用回報制,規章就必須限定選手必須在結束時間前打完,若沒有,則判定雙方都失去資格,以免影響其他晉級的選手必須空等。當然,也可以不進行限制,讓所有的選手都確實打完比賽,不過在線上賽的狀況中,有時會碰到某一場選手雙方已經宣佈進入比賽,但最後卻失蹤的狀況。為了避免這種狀況發生,保險還是要加入結束時間比較好。

補充:回報制就是在線上賽的狀況中,裁判並不觀戰,只負責報到跟回收選手比賽結果的報告。通常是由勝利方截圖勝利畫面,傳給裁判作為證據。但也有為了謹慎規定要全程錄影的比賽,但這樣會導致選手比賽用的機器效能變差,進而影響比賽公平性,或者 這是一種控管成本的方法,但因為會影響公平性,所以通常是到沒有更好的方法時才會使用回報制。

本篇文章先大概說明規章的重要性,以及時間方面的規章撰寫方式。其他主題我們會留到未來再繼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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